本人06年11月入職,07年4月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保險至08年4月離職;單位告知將檔案和保險關系轉為個人存檔存於人纔。後本人未找到工作無相關接收檔案的工作單位,故一直未辦理檔案保險關系轉移。2013年2月本人想將檔案和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街道,但到人纔辦理手續時纔發現當初單位根本未給辦理退工退檔手續,致使關系無法轉出,因為戶籍所在街道不接收在職人員,本人找到原單位,但單位到今未給辦理任何手續。本人也積極到勞動部門諮詢,但勞動部門只對企業不對個人。本人到勞動仲裁申訴,被告知過時效不予受理讓去法院起訴。這件事是由於企業的原因造成現在的後果,難道個人來回跑,企業卻不聞不問,不承擔任何責任嗎?我們勞動者應該怎樣辦理這件事,怎樣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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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
您好!退工手續的辦理由個人、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所在的區縣勞動部門共同完成。請與兩者進一步協商。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請按以下渠道進行維權:
1、請直接向用人單位坐落地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2、撥打諮詢服務電話:12333進行諮詢或投訴。
3、登錄“天津人力資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舉報信箱”投訴。
4、直接向用人單位坐落地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仲裁委申請仲裁,依法維權。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