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麗區的領導,看到相關回復如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2002年3月房屋普查以前的,並且登記在冊的,主房拆一還一,附房拆二還一。2002年3月房屋普查以後建設的房屋均不予認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月9日
作為普通村民我是吃了一驚,拿11年前的普查為基准。真令人想不
到呀!
國家有3年、5年規劃,是因為社會在進步,政策要調整。
老百姓也會有同樣的情況,根據自身需要,在自家的宅基地上進行
房屋改擴建是在常理不過的事了,為什麼就不能享受正當的合理補
償呢。
尊敬的網友: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