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平區沙市道四達裡住戶(企業產),隸屬新興房管站管轄,我們小區部分住戶已領取了公產房使用證,但我們至今仍未領取,請問為什麼到現在仍不發我們房屋使用權證??不希望收到“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的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對於您反映的問題,請與房屋所屬產權單位直接聯系,以了解具體辦理事宜。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區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