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王古古莊鎮一名老師,90年至98年住單位宿捨,98年時單位說把四間宿捨給我,我開始買磚備料,99年准備翻建時,政府說要拓寬公路房子不能翻建了,當時也沒留有什麼手續,房子就拆了,因為那時也沒有啥拆遷補助的概念,就連院內自己蓋的側房也沒給一分補助便無條件拆房搬家致使從99年至今我一直在村裡租房住。現在我原來房子後面的三排房子都已拆遷。如果當時我那房子不是在第一排也不會因為拓寬公路而拆掉,所以我想求助政府考慮我的實際情況,和99年在職的大王古任職的領導了解情況,研究我現在能否根據99年拆的房屋實際情況,現在享受一定的拆遷優惠政策?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大王古莊鎮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大王古莊鎮回復如下:
房屋為單位集體用房,拆後不存在遺留問題,請您諒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