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屬於人纔引進的方式准備遷入天津,但是外地戶口遷入天津的遷移證丟了,還有公安局開具的符合落戶條件的通知也丟了。請問需要如何繼續辦理戶口遷入程序,需要去什麼部門開具什麼材料?具體流程怎麼樣?符合落戶條件的通知還要補辦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