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戶口因上學遷出,工作後就落戶到單位(市裡)集體戶口,因與妻子兩地工作,所以辭職回老家大邱莊工作,但是人是回來了,但戶口就不給落了,原單位只能給我暫存一兩個月,要是找不到著落就會給我封存,就意味著我將會變為“黑戶”,我想諮詢有關部門,像我這種情況憑什麼不給我落戶。我的原籍就在這,我的父母及祖祖輩輩都在這,為什麼我就不能回。到現在我的妻兒和我的戶口還在分裂當中,不能落在一塊。現在十八大都開了說戶口可以自由同行,怎麼到地方就變味了能,我百思不得其解,望有關部門能替民伸冤。感激涕零!!!
尊敬的“武樹新”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1日
尊敬的“武樹新”網友: 您好!根據2010年5月18日《靜海縣人民政府通告》第六項規定:凍結大邱莊鎮戶口遷入、移入和分立戶辦理,只有結婚、嬰兒出生登記、應屆畢業生、退役等共計六項戶口允許辦理。經了解,您系往屆畢業生,在戶口凍結范圍之內。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