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同志您好,我是和平區新興街居民,我為了解決家裡住房困難,在了解國家關於公租房政策後向街道提出申請,但是街道工作人員在詳細查詢住房保障聯網系統後告訴我因為收入問題不符合條件,因我在2012年在天津鑫隆空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趙鵬)工作產生收入2萬餘元,而事實上我未曾在這家企業工作,也未曾聽說過這家企業和法人,更沒有在這家企業有過任何收入,在人事保險關系上也未曾和這家單位發生過任何聯系,我自2011年底至今人事保險關系等均在北方人纔,具體在信息錄入過程中是怎麼一回事本人到現在都沒搞清楚,事關家庭的住房困難解決,向貴局尋求幫助,本人與天津鑫隆空港科技有限公司無任何關系,希望能解決這條不實信息,使我能盡快辦理公租房,謝謝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張立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3月18日
【民生詞典】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