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領導,您好,給您拜年:
本月12號,收到美震中環時代的開發商短信,通知辦理入住事宜。由於之前,已經存在延期交房的事實,此次辦理入住,是否具備相應的法律要件?辦理入住時繳納的各項費用是否符合規定?
謝謝!
馮哲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