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在大港區迎賓街一商宿捨。2000年入住,去年夏季屋面漏雨(頂層)。年底客廳屋面抹灰脫落一片。之前問題與物業聯系過。物業說沒有維修經費,需要自己維修,漏雨的現象其它住戶也有,他們也聯系過沒有結果。如果建築主體出現維修的問題也要住戶自己來維修嗎?
希望領導幫助解決 謝謝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2-21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您反映的房屋為1997年5月大港一商集資建房,一商改制後主管單位為大港經發局。經房管局向一商改制後的大港濱海商業總公司了解,該房屋在辦理手續時為建立裝箱維修資金,因此維修較困難。目前,房管局已督促經發局組織建房單位籌集建立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解決房屋維修資金問題,並且開始一商宿捨2號樓屋面防水維修工作。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