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區領導:
我是汊沽港鎮曹場村民,由於自行車王國建設,需要修路,因此佔用了我家的承包田,田裡是種了五年多的桃樹,鎮裡和村委會的領導已經清點了我家的桃樹,共計340棵,由於我家的承包田已到期,所以村委會說沒有補償。當初,我們是繼續續簽合同,可是,由於修路,合同不能續簽了,今年果樹就該接果了,請問領導,我們家的情況,能得到補償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2月16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汊沽港鎮政府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回復如下:
經查,該地在征地前已經到期,收歸集體所有了,因此得不到補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