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5月份將要分娩,現在在與單位協調產假工資問題。我現在的月工資是6000元,單位給上的生育險生育津貼是3715元,每月的差額2285元是不是應該由單位支付?或者我可以選擇單位每月發放工資6000元,待生育津貼報銷之後全額給單位呢?還有產假期間的保險費用是不是單位依然要支付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產假期間單位應向職工支付產假工資。生育津貼是社保部門補貼給用人單位的待遇,如果生育津貼高於產假工資,應當將高出的部分支付給女職工。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於職工生育後向社保申請。產假期間的保險單位繳納部分仍由單位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