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人12月21日去交公產房的房租(2012 年10月到2012年12月)的房租是40多元/月3個月141.76元,竟然多收我家59元的滯納金,一共收200.6元我想了解公產房的房租收取規定及滯納金的規定,能解答一下嗎?
馬文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