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針對(津人社局發〔2012〕5號)提點意見,能否接受,請認真研究,文件,三、關於選擇定點就醫問題,有了天津石化公司纔有了大港區,大港區多為外地人員,天津市內基本沒有親人,大港區沒有三級醫院,我們退休後,年令大的老人能到市裡的三級醫院去拿藥嗎?所以此項等於我們大港區的糖尿病人少了一個看病的醫院。大港醫院藥品較全,但我們到大港醫院20多裡的路,60--70歲的糖尿病人能3-4天一次去大港醫院拿藥嗎?原來的石化醫院現在改為社區醫院,藥品不全,有時沒藥,但路近。大港區沒有糖尿病零售藥店,這樣我們糖尿病人只剩兩個醫院可看病拿藥了,我是糖尿病重的人,行動難,你說我們怎麼選擇醫院?為此我建議對於大港區的糖尿病人,應該設立兩個一級、兩個二級醫院看病拿藥纔合適。
對於文件規定的登記有效期為兩年,我們60--70歲的糖尿病,病史長,重,每天都得用藥,有好的嗎?不是快死的人嗎!有必要兩年嗎?對於60歲以上的糖尿病人應該有寬松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