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醫療原參保地在河北石家莊,現在轉移醫保到天津河西醫保,問題就出在相互傳遞上,河西醫保給開了聯系函(費了好大勁纔開的)我們給了石家莊,石家莊也給開了參保證明,但石家莊說參保證明不能給人帶,他們自已按聯系函件的地址寄到天津河西醫保(說這是要家規定的),讓我們過半個月去天津查續沒續上,半個月過去了(2013年1月初)我們去河西社保查,河西社保的回復是不處理信函,要麼退回去,要麼處理掉,我們不知該怎麼辦了,請各位領導給我指條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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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17日
您好!經核實,河西分中心於2012年11月8日為參保職工李宇宏向河北省省本級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現在李宇宏的異地醫療繳費年限4年7個月已轉入天津。李宇宏的醫療保險轉移工作已在她向政府網反映前辦理完畢,並通過單位告知本人。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