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7年離婚,由於對方原因迫使我在2009年把戶口轉回父母家,一直在外租房,離婚時我並沒有判給我住房和房款,知道現在有房屋補助和能申請公租房,但因父母房子過大不能享受此政策,我該怎麼解決。謝謝,
嚴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