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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新教規實施後,作為道路交通參與者,我舉雙手贊成,願意為建立和諧、平安的交通環境盡一份力。但在參與交通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地方需要改進,希望公安局交管部門能夠予以考慮,具體建議如下:
1.關於交通信號燈計時系統。原來我市沒有交通信號燈計時系統,現在在部分路段設置了這一系統,如友誼路段,這是一個進步,但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這套系統安裝在原有立柱式交通信號燈下方,不利於駕駛員在遠距離觀察,特別是在雨、雪、霧等不良天氣狀況下以及有樹木、建築物遮擋的情況下,駕駛員仍需在較近距離內(20米,甚至是10米以內)纔能看清具體時間分配,在車速較高的狀態下(如車速為60公裡/小時以上時),就很難有足夠的時間采取溫和的減速措施,必須采取緊急制動等較為激烈的制動措施。這樣,一方面大大降低了計時系統的功效,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車輛事故發生概率,反而降低了道路上的車輛通過率。建議將計時系統數字顯示部分進一步加大,並橫向架設於對應車道上方,以利於駕駛員的遠距離(正常天氣情況下應達到50米以上距離)觀察和判斷!
2.關於道路指向信息。目前,我市相當一部分路段沒有道路指向信息指示牌(主要用於標識車道指向),這樣,對一些不熟悉道路情況的駕駛員來說,不利於提前變更行駛車道,需要臨時變道,從而造成車輛事故或違章。建議盡快設立道路行駛信息指示牌,提示駕駛員要及時根據指示變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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