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大家好,我是西青區大寺鎮友誼南路洛卡小鎮逸境園19-4-202的業主,今年冬天是我們正式供暖的第三年。由於我家的位置是金角,這三年我家的溫度一直不夠,我們兩個臥室最高不超過16度。第一年我們反映給物業,給調試了幾遍,沒有效果。去年我們基本沒在家住幾天,也沒時間反映供暖問題。可是這兩年的暖氣費我們都全額交付。今年供暖一開始因為溫度不夠,我們就聯系供暖來測溫。測溫當天天氣晴朗,他們上午10點多到我家,當時的室外溫度是2度,他們測我家臥室溫度是16.1度。當時的測溫人員也說我家暖氣片根本不怎麼熱。當時他們承諾給我們調試,結果調試無果。這也就不了了之了。我家孩子還小,我們每天因為孩子還得開空調。一個月電費比平時多交200多。就在一周前,供暖人員到我家收供暖費,我因為室溫不夠沒交,並要求找人給我們維修。沒有消息。結果今天下午兩點,供熱站的人把我家暖氣管子截斷停了我家暖氣。我聽說,我們小區不管原因,只要是遲交暖氣費的停了170多家。他們在沒跟我們打招呼的情況下,私自停了我們暖氣,這種沒有人權的表現實在令人氣憤。還希望有關領導重視。
尊敬的崔麗麗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月11日
尊敬的崔麗麗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按照《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26條及《天津市供熱采暖收費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用熱戶應在當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全額交納供熱采暖費。站內曾兩次下達了催款通知書,且入戶進行了催款,並在第二次催款單上寫道:請在接到繳費通知單後到供熱站協商解決。但由於您未到站內進行協商解決室溫不達標問題,也並未交納采暖費,因此站內纔將您家的暖氣關閉。如要解決問題,建議您再次與供熱站協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