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親是東麗區人,按道理我和母親戶口都應該可以落到父親的所在地,二十年前我父親找人給我們娘倆辦戶口找的是一位警察,把結婚證和所有證明都給了他,可是戶口還沒辦那位警察就犯錯誤了就進監獄了,我們所有的證明及我父母的結婚證都沒了,找到東麗區派出所人家都說不知道,我家條件也不好,沒有錢也沒有人,戶口根本就上不上,後來實在沒有辦法了在我16歲的時候把我的戶口落在了我母親的老家東北,直到現在父親村裡接收我們娘倆了,派出所也往上遞資料了,上面又打下來了說我母親的可以過來,我的不可以,說我年齡過了,您看看幫幫忙吧,不能說我父母是天津的而我要是外地的?給您添麻煩了。請您幫幫我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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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1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戶口政策規定,年齡超過18歲,不能投靠父母。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