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領導好!
本人在今年7月份購買了萬東路昱發園的房子,今年在交2012年度取暖費的時候,翠阜新村供熱站陽新裡收費處告知我們2003年度取暖費未交,收費處工作人員趙荔讓我先把欠費交上纔能交2012年度取暖費,十年來收費站從來沒向原房主提及此事,現在卻找我要十年前的取暖費,讓人相當氣憤!(我們在辦理房屋交接時有2011年度供暖收費憑據及供熱合同,2007年簽訂的供熱合同上也未提及欠費一事,這本應是供熱站的工作失誤,沒有理由現在找我索要欠費)
以上請相關部門領導協調解決,謝謝!
尊敬的夏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月11日
尊敬的夏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您家所屬翠阜供熱站已與您聯系進行溝通,並協商解決此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