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2年3月因工作變動到了現在的公司工作,2012年5月簽署的勞動合同,公司於2012年6月份開始為我開戶繳納公積金(2012年之前沒有公積金),並與2012年11月補交了2012年1—5月份的公積金,截止到2013年1月已繳納了一年。今年1月底計劃貸款買房,現公積金餘額:3300元,問一下是否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能申請貸款那貸款額度是多少?請詳細解答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照現行的公積金貸款政策: 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1個月,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經與您溝通,您的情況是6月單位為您開立賬戶,後來為您補繳了了5個月的公積金。由於您已經超過了3個月的政策要求,所以不能計入連續繳存,只能由6月起開始累計計算。最終的結果要以打印的查詢單為准,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及龍卡至管理部打印查詢單獲得。貸款額度計算您可以撥打12329進行人工計算,或者在中心網站自行計算,但最終結果要以貸款銀行的計算為准,歡迎您瀏覽;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