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參加社保人員需將個人檔案存入街勞服中心,每年收120元檔案保管費,檔案是中國社會遺留歷史問題,且不淪有無必要,但作為己領取公務員工資街道人員,不是自行創收,再收取保管費,名不正,言不順,這錢是上交市財政嗎,不是自行截留了,不得而知,現在處處在搞惠民工程,何不將此也歸納?民之例,為百姓辦事是應盡應分,不必再收費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檔案費的問題請諮詢物價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