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師”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關於“教師沒有十三個月工資”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區教育局、公務員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後我們將再次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
尊敬的"教師"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教師沒有十三月工資"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區教育局結合公務員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按照《天津市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津政辦發[2006]61號)文件精神,公務員工資實行職級工資制,其工資收入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並且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教師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在實施績效工資時,已經把“十三月工資”並入績效工資總量,不再單獨發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