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剛剛看到回復網民。富錦華庭小區在區房管局物業辦未作任何物業相關備案,無物業管理活動記錄和信息。 可是富錦華庭小區正在收取2013年物業費。這合法嗎?不合法,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了解,接信後區建設開發工程公司已與您取得了聯系,並就您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