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11月19日在大港區農機局對過馬路上停車,幾分鍾後被貼條,後打電話諮詢辦理的趙連莊執法隊,他們的解釋是沒畫停車線的道路兩車可以停車,但是不能離人,如果離人就要貼條的。但是為什麼我出來時發現在該路段路邊停了很多的無出租牌照出租車,他們人不在車內,都三三兩兩聚在遠處一起聊天,這個算不算人離開車輛,為什麼他們都沒有被貼罰單。12月23日晚聽了武局長的電視講話,他說道路兩側沒有禁停標志的路段,不能向停在路邊的車輛貼罰單。請相關領導給予回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