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武局長,
您好,昨天看過您的電視采訪,很受感動,所以希望您能幫我解答一下心中的疑問。
情況是這樣的:
我的車是2010年12月22日買的小型轎車,因此應在今年12月22日之前到塘沽華洋車檢場所進行車檢,在前期進行了繳交強險和特別不容易的繳納罰款後,於12月18日到華洋去驗車,卻被告知驗車線已經停檢(後得知全天津市統一停檢),必須等到13年1月5日以後纔能驗車,我向其管理人員詢問,像我這種還未過期來驗車但因為驗車點停線而造成的過期(跨月並跨年)算不算漏檢,他們說算漏檢,但我覺得並不合理,更不合情。遂去開發區洞庭路交通隊詢問此事,被告知無法確定此事,得等市裡的文件。
尊敬的局長同志,通過了解,像我這種情況的有相當一部分人,如果都采取一刀切按漏檢算,勢必會造成大家對政府政策的微詞,會認為政府的管理方式不甚人性,甚至有官僚作風。
對於此事,我本來想等到明年1月5日之後再看看是否算我漏檢,但又覺得到那個時候再陳述我的事實無憑無據且木已成舟,就被動了,我向交管局打電話詢問,根本打不通,向交通臺反映,對方又說管不了,所以纔不得已耽誤您的寶貴時間,向您反映此情況。
如今老百姓買輛車不容易,養車也不容易,如果再在交管部門給老百姓處處設檻,勢必會使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困難。畢竟,民生無小事啊。
此事若能的到您的關注,並能得到妥善安排,則國家幸甚,百姓幸甚。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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