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464醫院的一名合同工我向您反映一下我們的工資問題,我們現在領到的工資遠低於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水平,並且夜班費也低於同行業的水平並10年沒漲過,並且勞動時間過長沒有休息日,還有我們這同是從事同一個工作的人工資待遇卻不一樣並且有人有公積金有人卻沒有公積金,也就是同工不同酬這是勞動法所禁止的,您可能會說你可以去仲裁啊,可是如果我去仲裁了我還會有這份工作嗎?請領導為我們爭取一個合理的待遇, 我代表合同制人員向您表示感謝,現在的物價飛漲這點工資我們真的生活不下去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合同約定的工資是最低工資,那扣除保險後實際拿到工資會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單位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應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維權途徑。單位拖欠職工工資,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也可以到監察進行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