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諮詢過95598,家庭5人要以戶口本來證明!但是實際情況是,戶口本要是達到5人,不是超生了?咱本市的大多是獨生子女啊。而且戶口本是5人,實際上可能根本不在一起生活!
我家情況是這樣,戶口本3人,我、老婆,孩子!但是孩子小,孩子姥爺、姥姥一直在我家幫忙照顧,實際上是5人,而且確實人口多,用電、用水很多。這個,我沒有必要編瞎話,隨時來我家檢查是不是5口都行。
希望能體諒一下我這種情況,盼來電,盼解決
尊敬的李健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從7月1日用電起本市“一戶一表”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一戶多口”用電量較多問題,我們已做出規定,即對戶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直系親屬)的居民家庭用電,每戶每月可申請增加100度的階梯電價第一檔月用電量基數。您反映的戶籍人口和實際居住人口不對應問題,建議可諮詢公安部門後,攜帶有效證件材料(戶口本、房屋產權證等),到當地供電企業辦理相關核實確認用續。另外,本市居民階梯電價周期為一年。即:每個家庭用電在一個年度內,如不超過2640度(平均每月220度),按每度0.49元;年用電2640到4800度(平均每月400度)之間的2160度,按每年度0.54元;年用電超過4800度的,按每度0.79元。我們將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您提出的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