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季風情7-2401住戶,從去年新房入住第一個采暖期暖氣就不熱,今年是第二個采暖期,暖氣放水至今不熱,打給供熱說前兩個采暖期歸物業管,物業來了好幾次放水,水也不熱,物業說供熱熱水不行,他們也沒辦法,兩年供暖費都交了,每年供暖費就3500元,我的權益誰保障,請哪位領導解決一下,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根據《天津市供熱條例》的有關規定,開發商對其采暖設施負責兩個供暖期方能交予供熱公司。因此,該小區的維修工作現仍由開發商負責。建議您以相關合同及政策為依據,與開發商聯系解決。同時,我們已將您的意見反饋供熱部門,他們已要求供熱單位做好日常工作保障供熱。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順利。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