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中畢業後就來到天津立孚光纜集團公司工作,已經乾了一年半多了。可是我們的基本工資現在竟然是1200,天津市目前最低標准都是1310,我想問問這種工資標准是否合法?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自2012年4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月1160元調整為1310元。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最低工資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