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7.16日—8.16日),在天津春蘭空調做促銷員,之前承諾每月基本工資1160,空調銷售到十臺給提成,每臺20—100不等,我每天辛勤工作,包括周六日,沒有一天假期,終於在一個月之間賣了11臺,大約500—600元提成,至今未發給我,打了幾次電話詢問,之前一直說讓我等,現在又說,上面不予批復,所以這個提成就沒有了。我覺得自己被騙了。因為原來1160的工資不包吃住,如果沒有提成的話我是萬萬不會去乾的,他們這種行為算是詐騙嗎?我該怎樣纔能討回我贏得的酬勞。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我們已責成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二次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2-10-23
您好,經電話聯系得知,春蘭空調總公司在廣東,在天津的辦事處地址為河東區長城公寓,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區勞動局已將相關規定電話告知您。
20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