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工傷出院後,康復期行動不便,諮詢您以下問題。
1.是否需要護工,需要多長時間,這個由哪個部門確認?
2.由家人在家護理的,是否可以要求護工費?護工費的標准怎麼確定?
3.如果護工問題與公司有分歧,我該向哪個部門申訴?
十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工傷康復包括工傷醫療康復和職業康復。醫療康復對象是指因公負傷在住院或門診治療過程中,需要早起進行康復治療的工傷人員;需要職業康復的,由本人提申請,提供醫院診斷證明等相關材料,經勞鑒會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在經辦機構備案後可到簽訂協議的工傷職業康復機構進行的康復治療。工傷康復對象在停工留薪期內進行醫療康復的,康復期間的生活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