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我所居住的小區更換了新的電表,告訴10天後去國家電網營業廳把剩餘電量倒到新卡裡,昨天去營業廳把預購電量剩餘部分倒到新卡裡,回家插卡一看,預購電量變成了預存電費。在沒有征的用戶同意的情況下,這樣做,是不顧群眾利益,是壟斷企業霸王行為。預購電是按照供電企業的賣出價格,用戶提前交費購買的商品,繳費後預購電量存入用戶電表,交易已經完成,預購電量所有權是用戶的,現在供電企業在沒有征的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把預購電量變為預存資金,是嚴重侵犯用戶利益的單方行為,是違法的。節能減排是好政策,但不要成為壟斷部門侵犯群眾利益的借口。希望有關部門管一管。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2年9月29日
賈鳳祥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天津市電力公司為電力客戶更換智能電能表,舊表剩餘電量的處理原則嚴格按照《2010一2014年我市低壓電力用戶換裝智能型電能表工作的安排意見》(津經信電力〔2010〕16號)文件要求執行。即“換裝智能型電能表後,對原表內剩餘電量按現行電價折算為電費,在第一次購電時充入智能型電能表內作為預購電費。”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