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0-11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反饋的問題,物業公司馬上去到9-1二樓進行查看,看到201門口放有生活垃圾,便到其家中,告知業主:為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請隨時把產生的生活垃圾及時清除乾淨,不要長時間在樓道內堆放。了解到這位業主剛剛生完小孩,還在月子中,為此該局執法人員告訴保潔人員,在每天清掃樓道時幫忙把垃圾清理掉。
關於物業的服務范圍,是指保潔人員每天對樓道進行一次清掃服務。本小區共有業主844戶,底商18戶,保潔人員每人每天要對5個樓門共70多層樓道進行清掃及擦拭。每棟樓口擺放垃圾箱,業主把每天產生的垃圾扔到大門外的垃圾桶內,物業清運員統一清理到指定地點,由環衛局清走。因以前有過案例:業主堆放在樓道的雜物丟失,找到物業,說是物業的保潔人員給拿走了。為樹立物業公司的形象和保潔人員的尊嚴,物業公司規定:凡是業主堆放在樓道內的雜物,保潔人員在沒有得到業主的允許下,一律不得私自動用。但對家中只有老人和行動不便的業主,物業公司也會主動詢問業主,在經過業主允許的情況下,幫忙清理。
關於物業費收取說明:由於本小區是高層建築,業主宋立軍是二樓,物業費為1元/平米,其中0.6元為物業費,0.4元為能源費。物業費用途:人員工資及工服費、綠化費、公共部位維護、樓宇對講維護及保等等;能源費用途:電梯維護及保養。
對於樓道堆放雜物和垃圾問題,物業公司也多次貼“溫馨提示”提醒業主:樓道屬於公共部位,根據消防要求,樓道內禁止堆放雜物。
此問題物業公司於2012年9月28日下午4點以電話方式回復,經過和此業主的溝通及解釋,業主也清楚了物業公司的工作內容,並於2012年9月29日下午繳納了2012-2013年度的物業費。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工作順利。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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