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的領導您好:
首先先謝謝您批復我反映問題。我是小尹村人,小尹村由於各種原因,多年沒有批復建房地基。許多家 都是3代 甚至是4代 只有一處住房! 我由於上學原因戶口遷出,參加工作後始終在本村居住,並且就在鄰村(南胡村)工作,由於我兄弟二人都已成家,一處住房明顯不夠用,於是向村長反映情況,申請批復地基建房。但是得到的回復是我的戶口不在本村,不能批復地基,(父母和弟弟的戶口在村子裡)。 難道沒有村裡的戶口就不是本村的人了嗎?就不需要住的地方了嗎? 我想問下 批復地基以戶口為依據 是自己村的規定 還是國家規定? 即使是規定 也要視特殊情況改變啊! 望百忙中的領導,抽出一些時間 幫老百姓 解決一下這個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2年10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諮詢村委會,村裡歷來發放農村宅基地是按照農民一戶一宅的原則,所以您的情況不符合村內發放宅基地條件,或者您也可以直接聯系我們,蘆臺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6959174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政府辦公室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