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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今年6月份在天津科技大學本科畢業的。我原戶口所在天津市靜海縣唐官屯鎮,大一去科大報到時,戶口轉到了學校。現在我畢業了,要將戶口打回原籍。學校給了我一張戶口頁和報到證。然後我去唐官屯鎮派出所戶籍科去落戶口,但是那個警察說,要我提供畢業證、身份證、學位證、戶口頁、我爸媽的戶口本、大隊接收證明和我報到證的復印件,並且要在報到證上加蓋一個什麼大學生就業中心的章,纔給我落戶口。請問是需要這麼復雜的程序和資料嗎?我同學和老師都說,只需我本人的戶口頁、畢業證和街道接受證明即可的。請問正規的是需要哪些資料?如果需要那個加蓋章的報到證,請問這個章去什麼單位蓋?蓋在哪裡?還有,我的報到證已經交給我工作的公司了,公司也已將我的檔案和報到證一並交給河西區勞動局入檔案了。請問是否需要我將報到證提出來?可否提出?
希望您盡快答復我,謝謝。我只希望戶口回家,有個寄托,我已經很憤慨這些煩冗的資料和手續了,希望您明示下,最好給我回復到郵箱中有個明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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