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月7日在南開房管局辦理一套二手房過戶手續,房管局同志稱因為我所提供的集體戶口個人頁與首頁戶號不符,無法證明我們是一個戶籍的成員,無法給我辦理過戶,後經公安局戶政處了解到我於2004年來津工作,當時落單位集體戶口時由於公安局采用新的戶籍管理系統致使我的戶口頁上的戶號與單位集體戶口主頁戶號不符,需要單位來人辦理戶籍更新的相關業務,於是9月11日我持單位介紹信並陪同單位戶籍負責同志一同前往和平分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了戶籍更新手續,當時被告知由於市公安局系統故障暫時無法辦結業務,且不知道何時能恢復,可是我購房過戶的時限將至,因此我想求助以下問題。
1、若過戶日到期時戶口仍無法辦結該怎麼辦,如何辦理延期?
2、若無法及時提供更新的戶口頁,還有什麼方法能讓我完成過戶?
懇請房管局負責同志重視我的懇求,早日回復,謝謝幫助。
王曉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與您進行了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