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張海鷹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市發改委
2012年9月17日
尊敬的張海鷹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按照國家規定,階梯電價的實施范圍是天津市電力公司供電范圍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通俗地講,就是居民直接向天津市電力公司交納電費,沒有經過小區或者企業收取電費的,屬於“一戶一表”居民用戶。
您反映物業收費問題,是由於歷史原因,企業宿捨、家屬樓、部隊、機關自建的職工宿捨,由物業(單位)管理,也沒有將供電設施交給電力部門,電費由物業(單位)收取,屬於合表用戶。按照國家規定,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合表居民用戶電價為每度0.51元,提價0.02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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