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大學本科畢業後通過人纔引進到目前單位工作已6年,2009年通過人纔引進政策將戶口由外省遷至天津單位集體戶口,同年買房,2010年將本人戶口由單位集體戶口遷至本人房產所在地,今年本人年齡30周歲。
我和我愛人2010年結婚,愛人現年齡29周歲,外省農業戶口,無正式工作,實際居住地同我。
請問我愛人的戶口能遷至天津嗎?有什麼時間或其他限制嗎?如能辦理都需要什麼手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1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待您在津落戶滿三年後,可憑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婚姻證明等到屬地公安機關按人纔家屬政策申報在津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