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是三代同堂,公公婆婆,我們一家以及二叔一家共計9口人住在一戶裡,三個戶口本,自從今年實行階梯用電政策,規定的用電量,根本就不能保證我們三家的正常用電,這個問題請政府幫我們解決一下,謝謝。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2年8月31日
陳萍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根據發改委實行階梯電價的文件確定的原則,居民階梯電價按“戶”執行。認定居民用電戶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目前只能按照此規定執行。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