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區長先生;
我們家在勝利樓老17棟101有一套房子,今年趕上八大裡拆遷,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是,給我們全家帶來了煩惱.我們家在10年前已經買下了該房屋的產權,但是,拆遷辦的政策居然將私產房和公產房同樣對待,這樣的話,那私產房還有何意義所在,那物權法還能對個人有何法律保護的作用嗎.
我在勝利樓居住了20年纔出國定居的,我熱愛天津,更喜歡河西.
我希望區長能關注一下我們的期望.
胡洪英
尊敬的“胡洪英”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進行核查。經查證,在《河西區尖山八大裡地區舊城區改建一期工程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已明確規定:征收私產房屋,按照評估機構評估的被征收房屋補償金額的100%給予被征收人補償。征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准的公有租賃房屋,按照評估機構評估的被征收房屋補償金額的95%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按照評估機構評估的被征收房屋補償金額的5%給予被征收人(產權人)補償。具體情況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