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我的投訴留言!
本人於幾年前購買了中北鎮水語花城的房子,從第一年開始很多家都出現漏雨滲雨的情況,物業和開發商都不及時解決,同時由於小區物業(港聯物業)服務差,超過70%的業主在收房第一年交物業費後因為覺得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而不交物業費。
今天六月開始,物業在高層樓裡安裝電梯卡,美其名曰防止小商販和賊的出入。但是大家都不同意,樓裡還有熱心的阿姨打印出表格請大家表達意見,絕大部分人是不同意安裝電梯卡的,但是物業無視大家貼在門口的意見,強行安裝刷卡系統!之後,所有人家出門都必須多攜帶一張卡,否則用不了電梯,而且上下樓只能到自己所在樓層和1樓,串門都要爬樓梯。從這周開始,物業取消所有人刷卡使用電梯權限,要求大家每三天到物業進行授權,三天後再授權纔能使用電梯卡,但是我們這些年輕人都是早上七點出門,晚上七八點回家,回到家裡,物業一下班,我們用不了電梯,只能爬十幾樓回家。
今天我到物業要求電梯卡授權至少一周,否則我們只能周末放假有時間去物業授權的基本上每周四天都要爬樓梯!物業明確表示,必須交物業費,無關其他服務做得如何,只要你交物業費,叫幾個月讓你使用幾個月電梯。我們要求物業提供物業服務明細,提出其他服務不到位並不能只開一個電梯的使用強迫繳費,被物業拒絕!我們請求物業出示業主同意裝電梯卡的證明,以及物業裡不交物業費不給授權使用電梯卡的文件也被拒絕!
試問,房子是我們花一輩子的錢買的,電梯也不是物業自己花錢買的,憑什麼他們可以隨便加刷卡系統並限制大家!其次,一個電梯卡就能代表物業所有服務都做了嗎?
消費者在花錢買服務時有權對自己享受到服務質量提出異議,而不能是被動的被物業限制強迫!
每次業主在找物業提出這些問題時,物業的人都說這是上面領導規定的,我們也管不了,問其領導在哪裡,物業就會推辭說領導開會去了不在,電話我們也沒有。
我們業主實在是太被動了,找人找不到負責人,物業也不提供正式文件和證據,就是限制大家出行!因此,我請領導替我們這些弱勢群體出面!請物業拿出服務明細,我們會按照實際提供的服務付費,沒有的服務不會白花錢的。請物業不要自己做不好工作,靠限制業主的公共設施來搶錢!
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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