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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至今,二,三級醫院已經處方了,一級醫院處方要該,難道一級醫院醫師,比二、三級醫院醫師水平高嗎?不是因為你們社保有規定每天門診藥品6元/天,門特12元/天,一級醫院處方門診藥品不超80元,二、三級醫院處方門診藥品不超200至300元。
門特一級醫院門特處方150元左右,門特二級醫院門特處方300元以內,門特三級醫院門特處方450元以內,公式:金額/天數【一級醫院門診小於等於6元,門特小於等於10元】,
人日均=(藥品數量/處方總量)*藥日均,門診小於等於12次,門診小於等於24次.超過你們社保就不醫院錢。我沒法拿藥了,天天拿藥【一盒/27.10兩天,一級醫院,醫療處方不規范,主要以下:
人日均=(藥品數量/處方總量)*藥日均,門診小於等於12次,門診小於等於24次.超過你們社保就不醫院錢。沒辦法,明天繼續拿藥】,我找公僕熱線,領導說拿藥沒問題呀。社險【醫療保險】藥品超過錢數醫保不給醫院錢了,患者倒霉沒藥。希望您們來天津看看,一、二級醫院,特別是一級醫院。門特糖尿病給藥15-30天不執行。你們和衛生局扯皮。你們管錢衛生局說解決不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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