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營企業工作了一周,但是感覺這個工作不適合自己,想換個工作,這期間的工資可以拿到嗎,如果企業不給我有什麼方法給自己維權。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