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二輕局下屬單位革命電鍍廠工作九年(鍍鋅工),1988年從該單位調出。後該廠改名為文教體育用品廠,並於2008年根據有關文件整體退出。現我已到達特崗退休年齡,因原單位並沒有給我特崗批文,退休的一切手續均不能辦理。我曾向主管局多次協商批文問題,但主管局說我原單位不是特崗單位,也沒有特崗批文。請問勞動局能不能查到該企業的批文,如果原單位一再否認批文問題,我要到哪裡解決此事?!
尊敬的網友:
您好!建議您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