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你好。我想請問津南區富力桃園二期愛丁堡公館的高層(32層)售樓處說房子屬於商業用地,40年產權,是居住型公寓,水電氣等按照一般民用標准收費,40年後,用戶只需要按照產值的1%繳納就可以再續40年產權,我想問一下他們說的是不是真的,這種房子和70年的住宅房子有什麼區別,可以辦產權證麼,可以遷戶口麼?是否能有天然氣?還有我去房管局看見1,2號樓的土地用途是“住宅”3-5號樓的土地用途是“酒店型公寓”這兩個有什麼區分?
另外售樓處了解該項目,說土地是商業用地,40年產權。請問,40年後,怎麼處理相關問題?
售樓處說水電是民用價格,是不是民用價格 但由於購房合同是統一格式,所以不會寫到合同裡。這個是否可信?如果不寫到合同裡,業主如何保護自己不被欺騙?
另外,商業地產不限購?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區房管局處理,現回復如下:
經核實,富力桃園二期為天津鴻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名稱為天域園1-5號樓,已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用途為酒店型公寓,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至2043年6月17日,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建設單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後,各戶可以辦理產權證。非居住房屋不在限購范圍。
至於您所說“在房管局看見1,2號樓的土地用途是‘住宅’,3-5號樓的土地用途是‘酒店型公寓’”的問題,區房管局工作人員曾撥打您所留聯系電話,欲同您核實此信息的具體來源,但您所留聯系方式為空號。
至於水電問題,建議您同開發建設單位簽訂補充協議,用以維權。
如您有其他諮詢,可以致電區房管局電話:28392795。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