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費提取之十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自有住房和保障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 為什麼只有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簽定日為准)以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纔能提取父母的公積金,我是購買首套住房的用的按揭貸款,當時因為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夠沒有享受公積金貸款,父母的公積金也由於年齡限制不能在辦理貸款。現在等於現有的公積金政策,沒有發揮到他實質性的作用公積金就是為職工購房提供保障的但是現在並沒有享受到這項政策我希望有關領導對此項問題給予重視為民解難。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市公積金管委會政策規定,職工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或首套住房,購房日期(以合同簽訂之日為准)在2012年5月1日後的,可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您是於2012年5月1日前使用商業按揭貸款購房,按當時我市提取政策規定,本人及配偶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和償還的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父母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不過由於使用商業按揭貸款沒有佔用其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我市對使用按揭貸款購房的職工在政策上給予了更多照顧,相比使用公積金貸款職工可以享受更為寬松的提取政策,提取更多的住房公積金。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