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區金鍾供熱站2008強行停暖至今仍未解決
2008由於我家供熱溫度不到18度,供熱站一直解決不了,所以我們一直未交費,1月16日被強停。每年與他們協商都為解決,今年重新簽訂合同我讓他們為我開通暖氣。他們居然找我要滯納金。原來他們一直為提到過這事。如果再過10年恐怕我的滯納金成天文數字了吧。
希望有關領導能夠解決。
還我們些人權吧,每年都挨凍還要繳滯納金還有天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6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金鍾供熱站當時測溫均為18攝氏度以上,且有住戶簽字,但您拒不交納采暖費,按照我市供熱管理規定,住戶應交納相應的費用後纔可開通暖氣。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