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天房雅韻房塊內(昆侖路與東麗外環線交口附近)的昆俞欣園29號樓的業主,剛接到物業公司的電話,說本月可以領鑰匙入住。但是需要帶8000塊錢,內含預交的物業費、采暖費等、有線電視費等。
我想諮詢一下,因為今年裝修,我們不打算入住,可否將今年的暖氣和有線電視等不用的服務停掉,不交此類費用,只交其他例如物業費等必要費用?這種方式,物業公司是否可以接受,如果物業公司不接受,是不是屬於非法行為?
如果物業公司屬於代收費用性質,我們必須預交這些費用,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在交費後,按規定時間辦停暖氣和有線電視,從而得到退款?
感謝您的幫助,期待您的回復,感謝!
肖毅
肖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答復內容如下:
開發企業應是辦理小區入住手續的主體,其代收的相關費用均由開發企業按相關行業要求收取。物業企業為代辦單位,無權變更代收費用的種類及數額。因此,您反映的問題可直接諮詢開發企業或相關行業部門。
此復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