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相關領導:
您們好!
前幾天,我向咱們這兒諮詢過外地老人(70多歲)在天津買房子的條件,局領導已經電話答復了我,說老人若要在天津買房子,也要在天津一年的完稅證明或社保證明,和年齡沒關系,但我還有些疑問,想再問一下,那就是:“在天津一年的完稅證明或社保證明”是指哪年的呢?是買房前一年的嗎?還是以前退休之前年份的完稅證明或社保證明?若是買房前一年的,因為老人(70多歲)早已超出了工作年齡,那這些證明怎麼辦?老人們還能以自己的名義買房嗎?
劉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