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2011年9月入學天津市河西區的天津市電子計算機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入學一個月後學校要求馬上交身份證,由於孩子當時沒有滿十八歲,所以我馬上就去派出所辦理,但是派出所說辦理出來身份證要一個月時間,考慮到學校催的緊,所以我們給孩子辦理了臨時身份證證明交給了學校,學校當時以不是身份證原件為由拒絕發放上學期的助學金,之後一個月後我們把辦理好的身份證交給學校,學校沒有任何答復。今年五月發放下學期的助學金,我們孩子把身份證交給學校,學校又要上學期開的身份證證明(此證明已交給派出所了),我們拿不出來,學校又拒絕發放下學期助學金,以後我們憑身份證還能領到助學金麼??以前的還補麼??
尊敬的“一學生家長”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教育局進行核查。經核實,您的問題已經轉到河西區教育局中學教育科,我們會在詳細調查之後給您一個滿意的答復。請您在下周2以後撥打2830.1756,了解結果。具體情況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2年6月8日
【民生詞典】國家助學金